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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

发布日期:2024-04-15 10:36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
地点:辽宁省营口市大辽河左岸的大石桥市、老边区及站前区境内
建设单位:营口市水利事务中心(营口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)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15日-5月15日
联系人:揣经理
联系电话:13940390300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方式反馈。

验收调查报告,网盘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c8rIWvS3gtuIspZ0oizFfA?pwd=2con 
提取码:2c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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