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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求与《大凌河建昌县碱厂乡(磨石沟—必里营子段)河道治理工程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

发布日期:2023-04-10 10:13

(报批前公示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三十一条规定,现将大凌河建昌县碱厂乡(磨石沟—必里营子段)河道治理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,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:

(一)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网络链接
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rFjaTP6dEm-ip59WV-vT9Q

提取码:ohyp

(二)公众参与说明链接
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C3-xRx1bYl06gYCOYx9DSQ

提取码:n7rn

(三)建设单位

建昌县水利局
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方鹏,18204258789 邮箱:642056763@qq.com

(四)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: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
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秦工 0417-2836299  邮箱:120233569 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