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求与《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(宫山咀水库坝下~建昌喀左交界)二期工程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 (报批前公示)
发布日期:2022-09-23 07:0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三十一条规定,现将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(宫山咀水库坝下~建昌喀左交界)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,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:
(一)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-Jl7TZXIon9uZA0EZFsxBw
提取码:1rny
(二)公众参与说明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1TT09ZiUN-yRlcIoApNCsQ
提取码:akzf
(三)建设单位
建昌县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方鹏,18204258789 邮箱:642056763@qq.com
(四)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: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秦工 0417-2836299 邮箱:120233569 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