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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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提名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项目公示

发布日期:2021-07-01 08:56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公司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拟提名参加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评审项目,予以公示。

项目名称:高效率超低排烟气脱硫除尘除雾协同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

提名者:营口市科技局

提名等级:三等奖

主要完成人:皇振海、郗元、刘德敏、代岩、姚楠、闫志刚、牛凤娟

主要完成单位: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、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、营口理工学院

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:见下图

自即日起7日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(人选)的创新性、先进性、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、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形式向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总经办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
特此公示。


联系单位: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

通讯地址: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号

联 系 人:刘晓阳

联系电话:0427-2836299